Python3

A. 此软件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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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 是由 Guido van Rossum 在荷兰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CWI,请参阅 http://www.cwi.nl)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所创,作为对名为 ABC 的语言的继承。Guido 仍然是 Python 的主要作者,尽管该语言还包含其他人的许多贡献。

1995 年,Guido 在弗吉尼亚州雷斯顿的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Research Initiatives(CNRI,请参阅 http://www.cnri.reston.va.us)继续他对 Python 的工作,他在那里发布了该软件的多个版本。

2000 年 5 月,Guido 和 Python 核心开发团队迁移至 BeOpen.com,组成 BeOpen PythonLabs 团队。同年 10 月,PythonLabs 团队迁移至 Digital Creations(现为 Zope Corporation,请参阅 http://www.zope.com)。2001 年,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PSF,请参阅 http://www.python.org/psf/)成立,这是一个专为自有 Python 相关知识产权而创建的非盈利组织。Zope Corporation 是 PSF 的赞助成员。

所有 Python 版本都是开源的(有关开源定义,请参阅 http://www.opensource.org)。从历史上看,大多数(但不是全部)Python 版本也与 GPL 兼容。下表总结了各种版本。

衍生版本 年份 所有者 是否与 GPL 兼容(1)

0.9.0 至 1.2 1991-1995 CWI 是

1.3 至 1.5.2 1.2 1995-1999 CNRI 是

1.6 1.5.2 2000 CNRI 否

2.0 1.6 2000 BeOpen.com 否

1.6.1 1.6 2001 CNRI 是 (2)

2.1 2.0+1.6.1 2001 PSF 否

2.0.1 2.0+1.6.1 2001 PSF 是

2.1.1 2.1+2.0.1 2001 PSF 是

2.1.2 2.1.1 2002 PSF 是

2.1.3 2.1.2 2002 PSF 是

2.2 及以上 2.1.1 2001 到现在 PSF 是

脚注:

(1) 与 GPL 兼容并不意味着我们根据 GPL 分发 Python。与 GPL 不同,所有 Python 许可证都允许您分发修改后的版本,而无需将您的更改开源。与 GPL 兼容的许可证允许将 Python 与根据 GPL 发布的其他软件结合起来;而其他许可证则不可以。

(2) 根据 Richard Stallman 的说法,1.6.1 与 GPL 不兼容,因为它的许可证可选择法律条款。然而,据 CNRI 称,Stallman 的律师告诉 CNRI 的律师,1.6.1 与 GPL“并非不兼容”。

感谢许多在 Guido 指导下工作的外部志愿者,使这些发布成为可能。

B. 访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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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 许可第 2 版


  1. 本许可协议由 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PSF”)与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访问和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Python”)及其相关文档的个人或组织(“许可接收方”)签订。

  2. 根据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PSF 特此授予许可接收方非独占、免版税的全球许可,以复制、分析、测试、执行和/或公开展示、准备衍生作品、分发和以其他方式单独或在任何衍生版本中使用 Python,但前提是 PSF 的许可协议和 PSF 的版权声明(即“版权所有 (c) 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保留所有权利”)仅保留在 Python 中或在许可接收方准备的任何衍生版本中。

  3. 如果许可接收方准备了基于或包含 Python 或其任何部分的衍生作品,并希望按照本协议提供的方式将衍生作品提供给其他人,则许可接收方特此同意在任何此类作品中包含 Python 更改的简短摘要。

  4. PSF“按原样”向许可接收方提供 Python。PSF 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或保证。举例来说,但不限于,PSF 对适销性或任何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使用 Python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

  5. PSF 不对许可接收方或 Python 的任何其他用户因修改、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或其任何衍生产品而导致的任何附带、特殊或后果性损害或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已被告知其可能性。

  6. 本许可协议将在其条款和条件遭到实质性违反时自动终止。

  7. 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视为在 PSF 和许可接收方之间形成了代理、合作伙伴或合资关系。就商标而言,本许可协议并未授权使用 PSF 商标或商品名称,也并不意味着认可或推广许可接收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

  8. 通过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许可接收方同意受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Python 2.0 的 BeOpen.com 许可协议


BEOPEN Python 开源许可协议第 1 版

  1. 本许可协议由 BeOpen.com(“BeOpen”)(办公地址为 160 Saratoga Avenue, Santa Clara, CA 95051)与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访问和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文档的个人或组织(“许可接收方”)签订。

  2. 根据本 BeOpen Python 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BeOpen 特此授予许可接收方非独占、免版税的全球许可,以复制、分析、测试、执行和/或公开展示、准备衍生作品、分发、并以其他方式单独或在任何衍生版本中使用本软件,但前提是 BeOpen Python 许可仅保留在本软件中或在许可接收方准备的任何衍生版本中。

  3. BeOpen“按原样”向许可接收方提供软件。BEOPEN 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或保证。举例来说,但不限于,BEOPEN 对适销性或任何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使用本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

  4. BEOPEN 不对许可接收方或本软件的任何其他用户因使用、修改或分发本软件或其任何衍生产品而导致的任何偶然、特殊或后果性损害或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已被告知其可能性。

  5. 本许可协议将在其条款和条件遭到实质性违反时自动终止。

  6. 本许可协议在所有方面均受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并由其解释,法律冲突条款除外。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视为在 BeOpen 和许可接收方之间形成了代理、合作伙伴或合资关系。就商标而言,本许可协议并未授权使用 BeOpen 商标或商品名称,也并不意味着认可或推广许可接收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作为例外,可根据以下网页上授予的权限使用该网页提供的“BeOpen Python”徽标:http://www.pythonlabs.com/logos.html。

  7. 通过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许可接收方同意受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Python 1.6.1 的 CNRI 许可协议


  1. 本许可协议由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Research Initiatives(办公地址为 1895 Preston White Drive, Reston, VA 20191)(“CNRI”)与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访问和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1.6.1 软件及其相关文档的个人或组织(“许可接收方”)签订。

  2. 根据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CNRI 特此授予许可接收方非独占、免版税的全球许可,以复制、分析、测试、执行和/或公开展示、准备衍生作品、分发和以其他方式单独或在任何衍生版本中使用 Python 1.6.1,

但前提是 CNRI 的许可协议和 CNRI 的版权声明(即“版权所有 (c) 1995-2001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Research Initiatives;保留所有权利”)仅保留在 Python 1.6.1 中或在许可接收方准备的任何衍生版本中。或者,代替 CNRI 的许可协议,许可接收方可以替换以下文本(省略引号):“Python 1.6.1 根据 CNRI 许可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本协议与 Python 1.6.1 一起使用以下唯一、持久的标识符(称为句柄)位于 Internet 上:1895.22/1013。另外还可以使用以下 URL 从 Internet 上的代理服务器获取本协议:http://hdl.handle.net/1895.22/1013"。

  1. 如果许可接收方准备了基于或包含 Python 1.6.1 或其任何部分的衍生作品,并希望按照本协议提供的方式将衍生作品提供给其他人,则许可接收方特此同意在任何此类作品中包含 Python 1.6.1 更改的简短摘要。

  2. CNRI“按原样”向许可接收方提供 Python 1.6.1。CNRI 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或保证。举例来说,但不限于,CNRI 对适销性或任何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使用 Python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

  3. CNRI 不对许可接收方或 Python 1.6.1 的任何其他用户因修改、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1.6.1 或其任何衍生产品而导致的任何附带、特殊或后果性损害或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已被告知其可能性。

  4. 本许可协议将在其条款和条件遭到实质性违反时自动终止。

  5. 本许可协议受美国联邦知识产权法(包括但不限于联邦版权法)管辖,并且在此类美国联邦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受弗吉尼亚州法律管辖,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冲突规定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对于基于 Python 1.6.1 的衍生作品,其中包含先前根据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 分发的不可分离材料,弗吉尼亚州法律仅在以下方面管辖本许可协议:根据本许可协议第 4、5 和 7 条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问题。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视为在 CNRI 和许可接收方之间形成了代理、合作伙伴或合资关系。就商标而言,本许可协议并未授权使用 CNRI 商标或商品名称,也并不意味着认可或推广许可接收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

  6. 通过单击指示的“接受 (ACCEPT)”按钮,或通过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1.6.1,许可接收方同意受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接受

Python 0.9.0 到 1.2 的 CWI 许可协议


版权所有 (c) 1991 - 1995,荷兰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Amsterdam

。保留所有权利。

特此授予出于任何目的免费使用、复制、修改和分发本软件及其文档的许可,前提是上述版权声明出现在所有副本中,并且该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均出现在支持文档中,以及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或 CWI 的名称未经明确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用于与软件分发有关的广告或宣传。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不提供与本软件有关的所有保证,包括对适销性和适用性的所有默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均不对因使用或执行本软件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特殊、间接或后果性损害或任何因使用、数据或利润方面的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负责,无论是在合同诉讼、过失还是其他侵权诉讼中。